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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修改商标注册申请吗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8/8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可以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可见,商标注册申请的变更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的一项权利。申请人可以申请变更,也可以不中请变更。
  根据申请变更内容的不同,变更申请分为以下几类:
  ·变更申请人名义和地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姓名、名称改变后.必须履行一定的手续才能承继其商标申请权。否则,当申请人行使其权利时,就不能有效证明该商标为自己所有,因为法律只承认原名义申请人享有权利。但是这种更改仅限于注册人称谓和地址的改变,与商标权的内容无关,这种变更是在商标属于同一申请人所有的情况下发生的,其结果只是申请人的名称有所变化。
  ·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商标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商标代理人变更后,有关该商标或申请的驳回、注册异议、争议和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撤销申请等事宜,商标局将通过变更后的商标代理人通知申请人。变更代理人申请仅适用于注册申请人的代理人变更,对于变更异议答辩和评审答辩代理人的,应专门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人可以通过递交《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申请书》,删减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但删减商品或服务项目也可以通过办理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来代替。
  具体内容请参看本书第一部分“注册商标的变更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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