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命名 商标转让 品牌文化 法律法规 关于我们
 快速导航  
注册流程
商标分类
文件下载
商标常识
 
  新闻中心  
对商标专用权的掩护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11/23

对商标专用权的掩护

  1。掩护的概念

  商标法的立法主旨之一是掩护商标专用权,在商标法律制度中、商标治理的加强、商品德量的保障、商标信用的保护,消耗者好处的掩护,以致商标对经济开展的匆匆进作用,无不逐个与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的掩护有关,能够说,商标专用权的掩护是商标法律制度的重要基石。

  商标法规则,通过,获得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掩护。商标法同时又规则,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应用的商品为限。这是从法律上肯定了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规模,然而还应指出的是,为了能实在有效地掩护商标一切人的这种权利,须要将商标专用权的掩护规模依据清除误认、避免混杂的斟酌而做出界定。实际上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规模和对这种权利的掩护规模既有联络又有不同。权利规模抉择掩护规模,而掩护规模依据有效掩护权利的须要来肯定。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规模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应用的商品为限,而掩护规模则不限于此,在同一种商品或许相似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雷同或许近似的商标都会引致商标专用权的掩护。这里在掩护规模中增添了近似的商标和相似的商品,增添的目标在于使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得到实在掩护,清除对商品的误认和在市场上引起的混杂。因而,对商标专用权掩护的概念应该有所区分。

  2。侵占商标专用权的行动

  商标法对侵占商标专用权的行动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允许,在同一种商品或许相似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雷同或许近似的商标的,为行动。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应用的商品雷同的商品;相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用、用处、原料、销售渠道、消耗对象、消耗运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耗者难于区分其起源而发生误认、误购景象的商品;雷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轻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对商标进行整体对比,不易区分,使消耗者发生混杂的商标。

  (2)销售侵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为商标侵权行动。这是指作为商品的销售者不应该销售侵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假如销售就是一种商标侵权行动。然而要使每一个经销商品的人,弄清数以千计、数以万计的商品的应用商标的状态,也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所以要斟酌实际状态,准确天文解和应用这项法律规则。

  (3)捏造、私自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销售捏造、私自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为商标侵权行动。这里应该强调的是,商标作为差别商品起源的标记,它的有形载体是商标标识,商标是通过商标标识施展辨认商品的作用。商标标识包含带有商标的包装物、标签、封签、解释书、及格证等物品。正是因为商标标识是表现商标专用权的一种载体,所以捏造、私自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销售这些商标标识的行动是商标侵权行动。

  (4)未经商标注册人赞同,改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改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商标侵权行动。这项侵权行动的发生是因为在运营行动中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赞同而改换商标,所谓运营行动是将商品改换了商标后再投入市场。

  (5)给别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形成其余伤害的行动,也属于是商标侵权行动。这一项是概括上述四项不能蕴含的其余商标侵权行动,从这一项规则中标明了侵占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最基础的特性,就是给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形成伤害,能够说,能否形成伤害是能否侵权的重要标记。

  3。对商标侵权行动的处理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财富权,得到法律的掩护;注册商标的非法权利也是商标治理秩序所依法保护的。对商标侵权行动的处理,在商标法中做出了规则,有以下几层意思:

  一是,有商标法所列侵占商标专用权行动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处理。

  二是,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许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许利弊关系人能够向国民法院起诉,也能够请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

  三是,向国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顺序进行;假如是由工商行政治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动成立的,责令立刻停滞侵权行动,没收、烧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作侵权商品、捏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是,当事人对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的处理抉择不服的,能够按照行政诉讼法向国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能够请求国民法院强迫履行。

  五是,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据当事人的请求,能够就侵占商标专用权的抵偿数额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当事人能够按照民事诉讼法向国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各项法律规则是依据商标侵权的法律特性,遵照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作出的,合理、相宜、周密而又档次清楚,权责清楚。

  4。对商标侵权行动的查处

  在第二次修正商标法时,针对商标侵权行动的重大状态,加大了查处力度,加强了执法手腕,因而在商标法中做出了以下规则:

  (1)对侵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立功的,应该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据已经获得的守法嫌疑证据或许告发,对涉嫌侵占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动进行查处时,能够行使下列四项职权,即:讯问有关当事人,考察与侵占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状态;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运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余有关材料;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占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运动的场合实行现场检讨;检讨与侵权运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实是侵占别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能够查封或许扣押。上述几项职权都是有必要的,然而在行使时都是有肯定的详细请求和限制条件,执法者应该仔细遵照,只要这样,能力契合依法查处的请求。

  (3)工商行政治理部门依法行使查处商标侵权行动的职权时,当事人应该予以帮助、配合,不得谢绝、阻拦。这是当事人的法定义务,必需履行。

  5。商标侵权的抵偿

  侵占商标专用权,就是侵占商标一切人的财富权,侵权人对所形成的丧失负有抵偿义务,被侵权人有权利请求抵偿。因而,商标法在第二次修正时,依据已往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和严厉追查商标侵权义务的须要,对商标侵权抵偿做出如下规则:(1)对于抵偿数额确实定

  商标法规则,侵占商标专用权的抵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时期因侵权所获得的好处,或许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时期因被侵权所遭到的丧失,包含被侵权人为禁止侵权行动所领取的合理开销。这样的规则,从义务追查上是必要的,进步了掩护的水平,有利于掩护商标专用权。

  (2)对于法定抵偿

  商标法规则,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好处,或许被侵权人所受丧失难以肯定的,由国民法院依据侵权行动的情节裁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抵偿。对于侵权抵偿数额的难以肯定有多种起因,在不能依法肯定详细数额时,由法院肯定法定抵偿的数额,是有利于掩护商标专用权的。至于有的看法以为,这个数额大了或是小了,那也只是在不能肯定详细数额状态下的一个推断。

  (3)销售不晓得是侵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实该商品是本人非法获得的并解释供给者的,不承当抵偿义务。这是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侵权行动相联络的一个规则。

  6。商标侵权诉讼的诉前禁令和顾全办法

  这是为了更有利于掩护被侵权人的好处,禁止侵权行动而作出的规则,一是,商标注册人或许利弊关系人有证据证实别人正在实行或许行将实行侵占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动,如不及时禁止,将会使其非法权利遭到难以填补的伤害的,能够在起诉前向国民法院请求采用责令停滞有关行动和财富顾全办法;二是,为禁止侵权行动,在证据能够灭失或许以后难以获得的状态下,商标注册人或许利弊关系人能够在起诉前向国民法院请求采用顾全办法。上述规则中,对于诉前禁令、财富顾全办法、证据顾全办法的内容,都对商标专用权的掩护有踊跃意义,是立法上的新的停顿。

  7。对于惩办商标立功的规则

  商标守法行动,形成立功的,应该依法追查刑事义务。这在商标法中做出了三项规则,在刑法中也都有相应的规则,详细内容是:

  (1)冒充注册商标罪

  商标法的规则是,未经商标注册人允许,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雷同的商标,形成立功的,除抵偿被侵权人的丧失外,依法追查刑事义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则为,未经商标注册一切人允许,在同一种商品上应用与其注册商标雷同的商标,情节重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殊重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这项罪名的本质是侵占别人非法的商标专用权;表现为在同一商品上应用雷同商标,与商标侵权行动的表现有所不同;情节重大或许特殊重大,在于其立功目标重要是攫取非法好处。

  (2)非法制作、销售非法制作的商标标识罪

  商标法的规则是,捏造、私自制作别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许销售捏造、私自制作的注册商标标识,形成立功的,除抵偿被侵权人的丧失外,依法追查刑事义务。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对这种守法行动做出雷同的规则,对情节重大的和情节特殊重大的规则了刑事处分。这项罪名的本质是违背国度的商标治理制度,通过非法制作、销售非法制作的商标标识,侵占非法的商标专用权,捣乱商标治理秩序。捏造和私自制作是非法制作的两种情势,天然人、法人都能够是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成心,这种立功行动有很大的社会伤害性。

  (3)销售冒充注册商标商品罪

  商标法的规则是,销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形成立功的,除抵偿被侵权人的丧失外,依法追查刑事义务。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则为,销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销售金额数额伟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这项罪名在于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本质上形成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伤害,伤害了商标一切人的非法权利,从行动人的主观方面应具备明知要件,表现为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和伟大。

  上述对于商标立功的规则,是在中国商标法律制度逐渐完美历程中形成的,最早是在1993年第一次修正商标法时制订了《对于惩治冒充注册商标罪的填补规则》,将这几种商标立功列入,反应了实际的须要。1997年订正刑法时,排汇进了刑法,成为刑法条款。在商标法进行第二次修正时,又继承作相应的规则。这也是从一个方面反应了中国的商标法律制度适应实际的须要,适应开展的须要,内容一直空虚,走向成熟。

 


版权所有: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09056459号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路43号南光大厦115号 电话:0518-88880518 手机:13305131355

技术支持:正和品牌 苏ICP备09056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