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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婆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4/12/17

评审请求与法律依据:
申请人宋亚(321284197512132118)对商标局在第 13515905 号“麻婆”商标注
册申请审查中所作出的驳回理由(TMZC13515905BHTZ01)表示不服,认为申请商标不
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十条规定所列之情形。申请人依据《商标
法》第三十四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现委托杭州迈博知识
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就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提出复审申请,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撤消
商标局的对该商标申请的驳回决定,裁定申请人的申请商标在所指定的全部商品项目
上予以核准注册。
事实与理由:
第 13515905 号“麻婆”申请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如下图所示:
商标局在审查中认为:该商标用于指定商品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口味、风格特点、
缺乏显著性,不宜注册和使用。属于《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十
条规定所指的情况,故予以驳回。
由于申请商标是由2 个毛笔草书体汉字“麻婆”构成的纯中文汉字商标。商标局
显然就是认为构成该商标的“麻婆”二字“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口味、风格特点、缺乏
显著性”。申请人认为商标局的上述驳回理由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不当。
一、关于“麻婆”二字的释义分析
通过中文的字词典工具可以知道,“麻婆”二字不是中文汉语中的固定词汇而是
由单字词“麻”与单字词“婆”所构成的短语词组。其中,“麻”字有多种含义,均
是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常用字词,如(名词)①泛指某类草本植物的总名,或其茎
皮纤维及其纤维制成品的通称;②指我国传统的主要油料作物及其制成品,如芝麻、
麻油;③生过天花后脸部皮肤留有的痘瘢,俗称麻子;④中国传统姓氏;(形容词)
⑤形容众多、混乱的,如密麻、麻烦;⑥表面粗糙、凹凸不平的,如麻石;⑦带细碎
斑点的,如麻雀;(动词)⑧感觉不灵,丧失知觉,如麻木、麻痹;……等。而
“婆”字则基本都为对妇女的称谓性名词,如①年老的妇女;②泛指已婚妇女;③丈
夫的母亲;④对年长两辈的亲属妇女的称谓;……等,这均是众所周知的。
由此就申请商标中“麻婆”二字而言,其中的“婆”字作为称谓性名词的含义基
本是明确的,即泛指已婚妇女。而其中的“麻”字作为对称谓性名词的修饰用词则必
然是名词或形容词,而不可能是动词。且因“麻”字有不同的释义,这就使得“麻
婆”二字的整体称谓在字面上亦可以衍生出多种称谓性语义。如:①种植或处理麻类
植物、纤维等的妇女;②种植或处理芝麻或芝麻制成品的妇女;③因生过天花而致使
脸上长有痘瘢(麻子)的妇女;④姓麻的妇女;……等等。事实上,无论是从大量的
古代汉语语料还是现代汉语语料中都能发现“麻婆”二字所使用的真实语义其实只有
上述③这一种情况,即指“因生过天花而致使脸上长有痘瘢(麻斑)的妇女”,而并
非指其他。
“天花”曾经是人类历史上同“鼠疫、霍乱”等瘟疫一样的高死亡率烈性传染
病,在过去的几千年来曾夺去了世界上无数人的生命。然而,1980 年5 月世界卫生组
织宣布人类成功地消灭“天花”。“天花”成为世界上被人类消灭的唯一一个高死亡
率传染病。正因为如此,生活在当今的许多年轻人对“天花”知之甚少。而在1980 年
年代以前有生活经历的人都应该知道,生过“天花”的人会在面部、面颊、腕、臂、
躯干和下肢等处遗留下无法消除的瘢痕,俗称“麻斑”或“麻子”。尤其是脸部的瘢
痕很容易形成了人的主要外观特征之一,这种缺陷性的脸部特征容易被生活在社会底
层的百姓公众邻里之间以“~麻子(男性),~麻婆(女性)”等嘲笑戏谑的称谓语
称之。“麻婆”二字的原始本义亦源自于此。
由此可见,“麻婆”二字作为称谓性用语无论是那种字面含义还是其真实含义都
与“直接表示了商品的口味、风格特点”毫无干系,浑不沾边。那么,源自社会底层
百姓间的俚语称谓语“麻婆”二字怎么会被商标局得出这样的审查判断呢?申请人认
为,之所以商标局将“麻婆”二字与“商品的口味、风格特点”关联,想必是源自商
标局审查员对川菜中一个传统名菜“麻婆豆腐”的深刻印象。众所周知“麻婆豆腐”
是川菜中最典型的代表性菜肴。此菜不仅在四川家喻户晓,而且已走出四川、走出国
门,是四川菜风靡世界的知名菜品之一。
显然,商标局审查员将“麻婆”二字认为是该“豆腐”菜肴的“口味、风格特
点”。也就是将“麻婆”二字等同视为与四川菜中“麻辣”的“口味、风格特点”为
同义词。若真是如此,那就滑天之大稽了!
从相关信息可以知道,“麻婆豆腐”源自于清朝同治初年成都市北郊万福桥一家
名为“陈兴盛饭铺”小饭店店主陈森富(一说名陈富春)之妻刘氏所创制的豆腐菜
肴。因为刘氏生过天花面部遗留有麻点,人称“陈麻婆”。她创制的豆腐菜烧法因口
味独特被人们称之为“陈麻婆豆腐”,以至于其饮食小店后来也以“陈麻婆豆腐店”
为名。1909 年成都通俗报社出版的《成都通览》(清·傅崇矩著)将此店及“陈麻婆
之豆腐”,列入与包席馆、正兴园、赖汤圆等店齐名的23 家“成都之著名食品店”。
《锦城竹枝词》、《芙蓉话旧录》等书对陈麻婆创制“陈麻婆豆腐”的历史均有记
述。清末诗人冯家吉《锦城竹枝词》云:“麻婆陈氏尚传名,豆腐烘来味最精,万福
桥边帘影动,合沽春酒醉先生”。“陈麻婆豆腐”由此名声卓著,颇受人们的欢迎,
在四川享有很高的声誉。之后“陈麻婆豆腐”走出四川被全国各地餐馆饭店所引用作
为一种特色川菜的做法。因流传到各地类似豆腐做法不能再以“陈麻婆豆腐店”的原
创名称谓,于是人们便去掉了“陈”姓后的“麻婆豆腐”就逐渐地被公众认同为这一
豆腐川菜的通用名称。
综上事实说明,“麻婆”二字在独立使用的情况下,其原本真实的第一含义,即
是“因生过天花而致使脸上长有痘瘢(麻斑)的妇女创建的豆腐菜品”;从字面可以
解读的有其他多种含义为第二含义,如“种植或处理麻类植物、纤维等的妇女”或
“种植或处理芝麻或芝麻制成品的妇女”或“姓麻的妇女”……等等。“麻婆”作为
社会百姓所使用的一种称谓性用语,无论是第一含义还是其它多种第二含义均与商品
的口味和风格无关。只有当“麻婆”二字使用在与“豆腐”食材结合的特定情况下,
才产生了特别指向“麻婆豆腐”这一菜肴的独特口味和风格的第三含义,而且其中的
“麻婆”二字仅指原创人的称谓用语,不能视同为与川菜“麻辣”口味的同义语。事
实上。川菜“麻辣”中的“麻”字是指味觉器官舌头因受到川菜中常用的一种调味品
“花椒”的作用而产生类似(动词)⑧感觉不灵,丧失知觉”的特殊味觉,这与“麻
婆”中作为名词的“麻”字含义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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