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许可,是指商标权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行为。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为许可人,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的人为被许可人。被许可人只取得了注册商标的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商标权人。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是商标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国际通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商标权的许可,是现代商标法所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权人可以获得商标使用许可费,被许可人可以获得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利用该注册商标打开自己产品的销路,获取利益。所以,商标权的使用许可制度,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商标法》第40条也对此作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