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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用尽的含义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7/14
商标权用尽,是指经商标所有人同意将带有商标的产品首次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使用或销售该产品,商标权人无权禁止。因为商标权人已经行使了其权利,从而导致其权利的穷竭或者用尽。该制度的意义在于促进贸易的顺利发展,保障商品的正常流通,防止商标权人利用商标控制市场,垄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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