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服务项目 商标注册 商标设计 商标命名 商标转让 品牌文化 法律法规 关于我们
 快速导航  
商标法制
专家说法
普法窗口
案例评析
商标新闻
 
  新闻中心  
S红河遗案 云南城投千万资金或被查封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9-12-01

2007年11月,S红河正式更名为云南城投(600239)。但S红河的时代看来并未完全结束,比如,“红河红”的商标侵权案。

  这已经是云南城投第二次向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催款的通知了。


  一切纠葛来源于一场借壳。2007年5月,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S红河28.77%股份转让给云南城投。


  2007年11月,S红河正式更名为云南城投。但S红河的时代看来并未完全结束,比如,“红河红”的商标侵权案。


  2008年4月23日,云南城投收到佛山市中院关于该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的执行令、扣划公司银行存款1013.84万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公司已向新光创业再次发出了支付通知。


  买壳之路


  云南城投的前身为红河光明,云南城投是由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云南建工集团总公司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为11.388亿元。


  近几年来,红河光明一直磨难重重。为了提升业绩,该公司2001年曾投资近5000万元发展印楝产业,但仍无法改变其业绩下滑的窘状。后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03年年报,被云南证监局立案稽查。


  红河光明主营业务为啤酒和印刷业务,但一直在亏损的境地挣扎,同其股权治理结构问题以及频繁重组有很大关系。


  2003年,北京步长取得公司28.77%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北京步长与原管理层在经营理念上存在严重分歧,无法取得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被迫于2004年6月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清科源;虽然具有清华大学背景的华清科源连续做了两年多S红河的实际控制人,但相应股权一直没有过户至华清科源名下。


  进入2006年,正当沪深两市股改如火如荼的时候,S红河却因为非流通股股东间意见不统一,股改进程一拖再拖,最终被扣上S股的帽子。


  为了改变困境,S红河曾寄希望于引进股东进行重组,但均未成功。S红河便试图通过卖壳来寻求发展。而作为云南红河州首家改制上市企业,S红河寻找什么样的新买家是当地政府的一件大事。


  2006年下半年,S红河出人意料地发布公告称,北京步长终止向华清科源转让其持有的S红河股权,反而向山西南娄集团转让所持股权。


  但是,由于当地政府对S红河的“壳”非常重视,因此外来的几个试图买“壳”的北京步长、华清科源、山西南娄等最终都没能成功。


  而有政府背景的云南城投一直希望打通融资渠道,也看中了S红河这个“壳”选。最终凭借自身有利条件获得成功。


  2007年4月17日,云南城投与红河光明及北京步长更名后的北京新光达成了初步收购意向。同年5月17日,云南城投与北京新光正式签署了收购协议,并于5月18日公告了公司收购重组红河光明的初步收购方案。


  6月8日,红河光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城投置业向云南城投发行不超过7930万股普通股购买云南城投的相关资产。本次收购完成后,云南城投持股49.3%,成为红河光明的第一大股东,所投入现金和资产约8亿元。上市公司名称拟更名为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

     商标纠纷

  2003年到2006年,红河光明的业绩都在亏损和微幅盈利之间徘徊。 红河光明在2006年度报告中表示,商标侵权纠纷以及新股东和原管理层经营管理理念上的差异影响了公司生产经营及销售,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多年未有改观。 这个“商标侵权纠纷”由来已久。

       早在2001年,拥有“红河”商标权的济南饮料制剂经营部便以红河光明生产的“滇泉”牌啤酒名称前印有“红河”两字为由提起诉讼。2003年10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红河光明侵权。此后,红河光明转而在其啤酒产品上使用“红河红”商标。

       2004年4月,山东泰和(与济南红河签有独家使用“红河”商标合同)、济南红河以在佛山一便利店内发现红河光明生产的“红河红”啤酒为由,将红河光明诉至佛山市中院。

       佛山中院判令,红河光明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和宣传侵犯原告济南红河饮料制剂经营部“红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红河红啤酒”。红河光明就其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金1000万元。

     当时,1000万元的赔偿额被业界称为创造了中国商标侵权赔偿的最高记录。

      三年内红河光明输掉的两场“商标侵权”官司,红河光明败诉令业界一片嘘唏,一家著名上市公司怎么就被一个注册资金只有2万元、经营场所不足5平方米的小企业一步步逼入了死角?

    对此,当时红河光明“觉得难以接受”,表示将按照法律程序提起上诉。

  而在上诉的同时,红河光明已经一步步易主,变身成为“云南城投”。

     2008年3月20日,云南城投发布公告,公司之前不服佛山市中院的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日,公司收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院已就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而根据北京新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云南城投在股权转让时签定的《关于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等相关重组文件的约定,公司因该商标侵权纠纷一案所应支付的赔偿由新光创业承担。

      4月23日,公司收到佛山市中院关于该商标侵权纠纷案的有关通知。包括执行令、有关裁定书以及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裁定冻结、扣划公司银行存款1013.84万元或查封、扣押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其中包括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12.2万元、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本案执行费7.7万元。

       而截至目前,北京新光还尚未向云南城投支付该商标侵权纠纷案的赔偿金,以致公司未能如期自动全部履行《民事判决书》中所确定的义务。于是,云南城投向北京新光再次发出了支付通知。

      但从云南城投的2007年年报来看,借壳上市的利好还是清晰可见的。云南城投入主S红河后,将把经营性房地产业务全部注入到上市公司,从啤酒销售股变身为房地产股,业绩随之翻了几番。年报显示,2007年的净利润达到4756万元,较2006年的357万元,大增了1230%。


版权所有:连云港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苏ICP备09056459号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海连路43号南光大厦115号 电话:0518-88880518 手机:13305131355

技术支持:正和品牌 苏ICP备090564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