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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时应该重视商标权的处理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3/29

 

  商标权作为能为公司带来超额利润的一种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业 绩具有重大影响。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发行人必须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标权,其在用的商标等重 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得存在着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因 此,公司的商标一般遵循以下处理原则:

  (1)公司改制设立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进入股份公司时,其主要产品或经营业务所使用的商标权必须随同进入股份公司。

  (2)拟上市公司应当在获准发行前将商标处置相关的手续办理完 毕,并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商标权的处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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