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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对话合作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0/11/15

11月7日上午,应美国驻华大使雷德的邀请,中国商务部崇泉部长助理在北京出席了第七次美驻华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并作了题为“加强对话与合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旨演讲。演讲全文如下:

  尊敬的雷德大使,女士们、先生们:

  中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年的美驻华大使知识产权圆桌会议。受在外出访的陈德铭部长的委托,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向参加此次会议的中、美政府代表和美国企业界的代表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七年来,每年一次的知识产权圆桌会议不仅加强了美驻华使馆、美政府有关部门和美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了解,而且圆桌会议本身也逐渐成为中美之间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原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女士、原商务部部长薄熙来先生、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都参加过此前的会议。这充分显示了中方对这一交流机会的重视。今天借此机会,我想向诸位介绍一下中国近两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进展。

 

  随着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中国政府一直是高度重视和不遗余力的,也取得了显著成绩。概括起来讲,这两年的工作和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2005年1月,中国国务院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33个部门和单位参加了这项工作。经过三年多的反复研究论证,《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最终于2008年4月获得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6月正式印发。

  《纲要》明确了中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导思想、近5年和到2020年的目标,规定了5个战略重点、7个专项任务和9项战略措施。我相信,随着《纲要》的全面实施,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将会进一步提高,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将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实施保护知识产权年度行动计划

  从2006年开始,中国连续三年颁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其中共涉及到717项具体措施,内容涵盖了立法、执法、审批、机制建设、宣传、培训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为权利人提供服务、专题研究等10个领域。在完成2006、2007年行动计划的基础上,截至今年8月,2008年行动计划中的280项措施已完成了181项,完成率达到65%。

  三、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中国仍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其中,《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稿已于今年8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工商总局正在进一步完善《商标法》修改草案;国家版权局也启动了《著作权法》修改的调研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同时还出台了有关不正当竞争、商标、植物新品种等民事司法领域的若干司法解释。各行政部门也制定了大量的知识产权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期间,中国还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2007年6月,这两个公约正式对中国生效。
 


  五、积极为权利人提供服务

  商务部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了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加快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加强企业专利工作站建设,组织专业人员到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和开展研讨活动。工商总局切实加快商标注册审查工作。质检总局积极推广先进防伪技术,为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有效的技术防范手段。

  截至2007年底,中国受理的国内外专利申请总量突破了400万件,仅用了1年6个月实现了从300万件到400万件的跨越。商标注册申请总量突破了560万件,已注册商标总量突破了300万件。

  六、努力推进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2008年6月,中美双方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对开展知识产权合作达成新的共识。2008年9月,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司局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重点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8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议题进行了积极、有益的讨论。2008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国家版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美国版权局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备忘录。中美海关目前正在积极落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边境执法合作的备忘录》。

  此外,中国商务部还不断加强与欧、日、俄、瑞(士)等开展知识产权对话;海关总署制定并实施了《中日韩三国海关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最高人民法院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等联合举办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层国际研讨会;中国专利部门也加强了与国外的交流与互访。同时,中方还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WTO)、亚太经合组织(APEC)、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等活动。

    四、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执法

  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中国政府在加强日常执法的同时,继续开展专项行动,效果良好。例如,公安、文化等十部门联合开展“反盗版天天行动”。版权局和公安、电信等部门连续四次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版权局积极推进版权数字监管平台建设,成立了“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文化部加强治理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及无证照经营行为,部署开展以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市场为重点的“净网行动”,确定每年4月26日为违法音像制品销毁日。商务、工商、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继续开展“蓝天会展行动”。公安机关继续开展“山鹰行动”,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开展代号“夏至”的联合行动。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开展了重点针对通过欧美航线出口侵权货物的“保护知识产权龙舟行动”。

  在司法方面,200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就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审结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2684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4328人,其中有罪判决4322人;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877件和17395件。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从2006年的78.36%上升到2007年的79.90%,上诉率从2006年的40.67%下降到2007年的16.47%。
七、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

  为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公众意识,国内有关知识产权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例如,原国家保知办会同公安等部门公布了“2007年度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十大事件”,举办了“2008中国保护知识产权高层论坛”、“2008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举办了“2007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司法部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远程卫星讲座”;海关总署评选了“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文化部开展了第十届全国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和“4.26全国违法音像制品统一销毁日”活动;知识产权局制作播出了电视专题片《发明故事》,并与中央电视台共同推出了年度特别节目“CCTV创新盛典”,知识产权局还与中国教育协会共同主办了“中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暨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

  女士们,先生们,

  知识产权是中美经贸关系中的重点问题之一。坦诚地讲,中方十分重视与美方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但如何做得更好,借此机会,我想谈点个人看法,与大家探讨。
  第三,如何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们必须承认,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中国有13亿人口,9亿人在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尚未完成,城乡差距很大,地区发展很不平衡,人均GDP较发达国家少得多,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发达国家少。我们正视在知识产权方面存在的问题,但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有些问题需要中外双方合作方能解决。例如,在我们打击非法光盘生产线行动中,就发现很多违法案件存在内外勾结行为。同时,还有些问题,如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新媒体版权保护出现了许多问题,对包括中美在内的各国形成了挑战。对解决这些问题,当前国际上还没有一定之规,需要们联合探讨,寻求解决办法。我想说,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离不开国与国之间的合作,对话与合作应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潮流。当前全球合作应对金融危机的实践再次证明,惟有合作,我们才能够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克服前进中的各种障碍。
 


  中国还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部门协作。公安部与工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及时移送。
 

第一,如何看待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开放水平的需要,更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符合中国自身发展的长远利益的,也是保护创新与研发的迫切要求,中国政府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各位对此应有充分信心。

  第二,如何评价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的成绩。

  知识产权保护离不开中国的国情。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临着很多发展问题,这是一个最大的实际。尽管如此,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依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美方在评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时,也一定要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从纵向的历史发展来看,尽管起步晚,但中国只用了20多年的时间就建立了高水平的、符合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这是美欧用了上百年才达到的水平。

  ..从横向的比较来看,即使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某些方面也有显著的优势,例如庞大的行政执法队伍、较低的诉讼成本和诉讼时间等。据英国一家研究机构统计,中国知识产权诉讼的成本一般为6-12万美元,而美、英分别为500万美元和50万美元;中国知识产权诉讼一般只需1年多时间,远少于美、英的5-7年和2-3年。中国很多大学甚至中学都设立了知识产权基础课程,而许多西方国家也还没有做到。各位在评价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时要有一个理性、客观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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