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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商标运用保护会议在苏州召开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03-20

  会议宣读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工商总局等八部委《关于表彰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听取了江苏省苏州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等11个示范城市(区)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经验汇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镇钢介绍了全国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的有关情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作商标战略实施专题演讲。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促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1月12日,由国家工商总局主办,总局商标局、江苏省工商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经验交流暨商标运用保护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来自首批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的政府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及各示范城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蒋宏坤,省政府副省长李小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局长李建昌,省政府副秘书长徐国柱,省工商局局长佘义和等出席会议。

  会上,53个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正式签署了《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苏州共识》,向全社会发出了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激励创新、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提升企业和品牌的国际竞争力的郑重承诺。《苏州共识》的签署,将在中国商标史乃至中国知识产权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有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落实,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果,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积极贡献
  付双建局长指出,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来,全国工商系统创新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商标战略已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成为政府欢迎、企业欢迎、部门欢迎的一件要事,呈现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工商主力、部门主推”的生动局面。实践表明,实施商标战略是推进商标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商标战略实施全面提升了我国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工作是一项开创性和系统性的工作,事关大局,涉及长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工作重要意义和作用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实施,要做到进一步加强商标战略实施机制建设,使商标战略的实施更加系统、更加自觉;继续扩大商标总量,增强城市的整体竞争实力;根据区域资源优势,高度重视创新商标运用、提升商标价值;依法保护、加强管理,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期间,国家工商总局举办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介绍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进展有关情况,通报在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十大典型案件。截至2011年1月7日,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722350人次,检查经营户1694779户,检查批发零售市场和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8213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72个,吊销营业执照568户。已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6036件,其中侵犯驰名商标权益案件2525件,涉外商标专用权案件2439件,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案件242件,罚没金额9877.194万元。其中查处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91件,移送司法机关3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1739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384.2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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