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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知名商标流失探析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03-31

中国江苏网讯:“孔望山”、“连岛”、“大伊山”……这些耳熟能详的港城景点名闻四方,可有多少人知道,就是这些头顶上的“光环”被他人所觊觎。记者从商标权威机构了解到,大量以景区名字命名的商标已被抢注,而且这种势头有增无减……

  商标抢注多为“向钱看”

  知名自然风景区名称被别人注册成商标已是见怪不怪。“缺少商标意识,很多景区没有意识到被别人注册的严重后果。”很多景区都忙于自身旅游资源的开发和旅游促销活动,也知道打品牌的重要性,可就是忽略了作为品牌标识的“商标”。

  “如果未经允许使用被他人注册的商标,那么这些景区、景点就会涉嫌商标侵权。外地人注册这些商标固然让人担心,更忧虑的是本地的商标‘倒爷’们,他们利用法律上的空缺进行恶意抢注。”某商标事务所一位负责人说。记者从商标业内人士处获悉,在港城,就有这么一批人注册了多个知名景区商标,这些商标大多用于与景区相似的商品类别中,如果资源拥有者想使用这些商标,就要向他们支付一定的费用。据说,港城一位自然人手中就掌握了80多个商标。“说白了,就是为了卖钱。”

  商标被人抢注后,鉴于重塑品牌难度很大,或者担心相同品牌的产品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只有找到商标持有人谈判。前几年山东某地抢先注册了“东海”商标用于水晶类别,一度让水晶之乡东海非常被动,最终通过协议实行转让才获权“东海水晶”四字商标,但是“东海”这个两字商标仍然在别人手中。

  保护商标,需用好法律手段

  为了保护知名景区景点的权利不被损害,我国近年来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遏制这种抢注大潮。

  《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作为风景名胜,已经在旅游经营方面进行了大量工作,具有了相当影响,只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注册,因此,非资源所有的人对旅游经营方面一般的注册都是不正当注册。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当初被抢注的商标,各景区景点有相应的办法可以追回。例如在商标公示期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同时,如果抢注人连续3年没有使用过该商标,那么,景区方面也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要回商标。但让人惋惜的是,很多景区并没有认识到这些优势条件,从而导致了商标的流失。

  打好商标战,政府需挑大梁

  我国商标注册分为45大类。除了旅游大类外,如果其他类别使用风景名胜的名字进行注册商标之后,资源所有者想要回商标会变得很困难。云台宾馆历经多年努力,去年刚刚拿回了“云台”金子招牌。原来,早在1996年这一商标就被云南某家餐饮企业注册,直到10年后该企业商标使用权到期,这才有了机会让“云台”这一港城“名誉之牌”回归。

  “景区的商标保护最好进行全部类别的防御注册即大类注册,大类注册是目前为止商标方面最完善、最全面、最可行的保护方式。”商标业内人士王新玲认为,用动物名称、自然资源或地域标志注册多类别商标难度较大,企业和个人难堪重任。地方政府部门应作为申请主体起到关键作用。而地方政府对城市标志抢注防御性商标,在国内已有成功先例。

  实施商标战略是促进旅游资源保护的有效途径。如何将我市特有资源整体包装进行商标注册,进而上升成为城市标志,形成巨大的品牌价值,对于打造品牌城市、品牌经济、品牌企业具有重大意义。业界专家建议,在许多旅游企业的价值含量还不是太大的时候,就要开始注重实施商标战略,以防打造好的旅游资源为他人作了“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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