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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商标--“假茅台”
来源:正和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1/5/5

3月28日,渝中区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男子在大量销售各种假名酒,有涉嫌犯罪的嫌疑。接到以上案件线索后,渝中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精干警力,展开秘密调查。

随后,渝中区公安分局连续多天对此男子进行跟踪侦察,发现嫌疑人张某在大量贩卖假冒名酒标识,并逐步掌握了嫌疑人张某制贩假冒名酒标识的证据,查清了张某的送货路线、地点和仓库。

在掌握了该案的具体情况后,警方决定于4月16日开始收网。当日下午17时许,渝中区公安分局组织20余名精干警力兵分两路展开抓捕行动,一路办案民警跟踪嫌疑人张某到达渝北区沙坪镇,在沙坪镇一门面库房,将正在进行假冒名酒标识交易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徐某某等人捉获。

在沙坪镇徐某制售假冒名酒的仓库内,当场查获了大量用于制造假酒的原料、商标、包装盒、制假工具以及大量的假冒名牌白酒。另一组民警赶赴渝北区武陵路张某生产假冒名酒标识的窝点,当场查获五粮液、泸洲特曲、剑南春、茅台酒等假冒名酒标识(含包装盒、包装箱、防伪瓶盖、手提袋、防伪标识)共计二万四千余套。整个抓捕行动圆满成功,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扣作案用汽车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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