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i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币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四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王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秽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壹阕、复制当事人与慢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列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栽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五十六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偻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促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祝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慢权所受到的损先,包括被幔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栽所称侵权人固慢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入团被侵权。 |